命名时建议体现地点、保护对象、参与主体等信息,建议名称为某地块/区域,不推荐使用"项目"等说法。
如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点击新增进行补充填写。
如有多家推荐单位,点击新增进行补充填写。
简述需包含区域位置、面积、治理与管理情况、生物多样性价值及主要保护对象、保护管理计划及行动、保护成效、区域其他价值(生态系统服务及文化、精神、社会经济等)等内容。
注:1公顷=0.01平方公里=10000平方米=15亩
描述受到有效保护的区域范围,包括地理区位、经纬度等。
自然共生地评估和认定仅需提供自然保护地以外部分的相关资料。
列出区域的治理主体,即对区域决策和管理有权力和责任的主要单位,包括单一主体(如政府、当地社区、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或者共管委员会、联席机制等。
列出负责区域日常管理事务(特别是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的主要单位。
治理机制包括权责分配、决策机制、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等。
如区域管理的主要目标不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请补充说明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联系。
简要描述开展管理工作的相关安排(如组织结构、权责分配、团队人员构成、时间周期等)。
说明对区域土地/海域具有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权益的单位。
描述区域支持的生物多样性价值,说明区域主要保护对象,并提供相关依据。鼓励申报单位提交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如科研院所、高校)出具的调查监测报告、研究论文、专家意见等作为支持性材料
列举区域生物多样性价值和生态系统服务目前面临及未来可能面临的主要压力和威胁因素
描述保护管理计划以及已开展的保护行动或采取的管理措施,包括应对现有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压力和威胁的措施和机制
| 政策支持 | 生态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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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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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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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支持 | 生态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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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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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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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有助于长期开展保护行动或管理措施、维持保护成效的各类举措与机制,包括通过制度文件、合作协议、村规民约等明确的3—5年长期保护计划,制度、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长效保障机制等。特别地,若区域相关权益并非长期,需说明权益期限及到期后的相关安排
描述监测计划及已开展的调查、监测、记录等活动及内容等,包括范围、频率/周期等
描述所开展的保护行动或采取的管理措施取得或预期取得的生物多样性成效
包括但不限于供给服务(食物生产、原材料生产、水资源供给等)、调节服务(空气质量调节、气候调节、固碳、水源涵养、废物处理、自然灾害防控、病虫害防治等)、支持服务(土壤保持、维持养分循环等)、文化服务等。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多样性、文化传承、精神与宗教、休闲游憩、康养体验、美学价值、教育价值、地方认同感、社区赋权、生计改善、知识体系、生态研究等。